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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類別

投資類

適用對象

符合國內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中小企業

計畫目的

為帶動民間與創投資金共同投資中小企業,活絡投資創業環境,協助中小企業順利募集資金;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運用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100 億元,執行「加強投資中小企業實施方案」,遴選21家投管公司,採共同搭配投資方式,促進投資國內中小企業。此外,設置投資服務窗口,提供投資諮詢、診斷輔導、投資課程及辦理投後交流媒合會等活動,以提振投資服務能量,活絡國內中小企業發展;另,針對獲投企業,強化投後管理並提供經營輔導等措施,以協助企業穩健成長。

服務內容
  1. 投資諮詢服務 :對有募資意願及具投資潛力之中小企業,提供投資諮詢、現場訪視、辦理投資課程及邀約參與投資媒合會等服務。
  2. 資源整合討論 :針對申請投資服務之中小企業,將初步先了解企業資金需求,並與企業進行討論適合投資、融資、補助或是其他資源,並視企業所需資源提供必要協助或轉介中小企業相關服務資源。
  3. 投後關懷輔導 :針對已投資個案,將協助中小企業進行上下游/同業交流媒合,或依中小企業營運概況提供業師訪視輔導,協助企業提升財務規劃運用與管理能力,強化未來發展實力。
申請方式

企業若具有募資需求,可逕向以下相關單位申請:

  1. 逕洽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所遴選之專業管理公司進行洽談及申請事宜。
  2. 洽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投資服務窗口協助申請,並就其提供之募資計畫書後進行初步評估;若具投資可行性者,則轉介或媒合專業管理公司。
  3. 至FINDIT網站(https://findit.org.tw/StartupFundingApply.aspx)線上填寫募資申請單後,投資服務窗口將會提供相關申請表單,再依據公司提供之募資計畫書後進行初步評估;若具投資可行性者,則轉介或媒合專業管理公司。
案件受理流程

企業在完備募資申請資料(含企業基本資料表和募資計畫書),提供予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投資服務窗口後,將進行初步審查,並視個案情形進行投資課程、企業訪視、媒合服務等,以強化企業投資價值。若企業已具有投資體質,則將轉介專業管理公司進行投資評估,或其他政府資源,協助企業取得資金或所需資源。案件受理流程如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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