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投資失敗率是百分之九十,能活到五年以上的新創不到百分之一,破壞式的創新本來就存在很高的風險,柴米油鹽、大環境改變、內文化混亂,都可能導致公司做不起來,投資失利。
非戰之罪或是努力過後的失敗完全可以接受,畢竟 VC 是股東是教練,不是選手,但一開始就投到不誠信的人,以及遮遮掩掩的公司,就是投資人掉到坑裡了。巴菲特曾經有個標準,去確認自己投了可信之人:「如果我投了一家公司,我願意帶我的家人跟創辦人一起吃飯。」互信互助、氣場相合的投資人和創業者,大家有共同的目標,才能在如此小的成功機率裡,讓公司存活下來。
前陣子短暫在美國矽谷工作生活,順道回基金總部述職,小區隔壁鄰居的孩子是個 ABC,康乃爾大學經濟系畢業,志向是想做一個 Venture Capital,誤聽我在台灣「好為人師」,夜裡拿了一個蛋糕來敲門,問問怎麼充實自己做一個好的新創投資者。
我先送了他我寫的一本書,嘆了一口氣,孩子不能理解我的嘆氣,我先廣義的對他陳述大局還是離不開資本寒冬,如果是在美國就業,現在即使是像他這樣常春藤盟校,要找一個 internship 的機會也不是很容易,就算華爾街公司林立,會幾樣量化工具還不足以在金融界立足,如果是工科 Computer Science,一般潮流是 LLM 讓 coding 變得簡單,純粹寫代碼的職位應該要縮減而不是增加,所以商學院、工學院都不好找,不是你不好,因為僧多粥少,年輕人要不超級「卷」,要不父母關係很好,不然很難找好工作。剛畢業就想做 VC 那更是難上加難,我跟這孩子說,資本寒冬下,美國政局總讓人沒有安定感,遑論復甦,中國青年就業率也不行,台灣景氣也不好,一個年輕人回到亞洲指名要做 Venture Capitalist 作為 career 就更難了。
他不放棄,他問我,就算沒辦法馬上就職,有甚麼好充實的呢?我嘆了更大的一口氣,因為在我十多年的投資生涯裡,作為 VC 僅僅三年,見聞就是前幾年的加乘。
騙子很多又不是一開始打定主意騙你的,是看你好騙
前幾年做 angel investor,投錯了,那是心痛;現在如果投錯「別人的錢」,那是心痛加愧疚還有法律風險。投錯不是指投了公司但沒預期成長,不成功的新創多的去了,投資早期新創跟棒球打擊一樣是高失敗率行為。我說的錯誤,是投給「騙子」的風險係數。
騙子很多不是一開始打定主意騙你的,像 Theranos 的 Elizabeth Holmes, 還有加密貨幣交易所 FTX 的 Sam Friedman,他們從小謊 (早期募資總有吹牛的成分)到大謊,最終到圓不了的謊。天塌下來之前,所有支持他們的 VC 到最後一刻都還覺得自己投了百億美元以上的獨角獸,所有支持他們的名人都還在一個拉一個,結果最後天崩地裂。
Holmes、Sam 變成階下囚不說,支持前者的 Walmart 投資部 、支持後者的淡馬錫基金,相關主管都受到處分或追訴,因為損失實在太大了,相關人等如果不用為了自己的不察做交代,基金又怎麼跟 LP 交代,人家好心放心把錢交給你,你怎麼投的?瞎眼了嗎?識人,還真不是上一堂線上課就能自我加強的,我不太贊成沒有在一般公司上過班就來做 VC ,首先 operation 的經驗很重要。另外跟同事、上司、下屬之間的磨擦推擠,以及跟客戶或供應商之間的折騰,都是識人的寶貴經驗。
有了一些歷練、甚至自己創業,做 VC 才比較 convincing,至少我是這樣認為。
Silicon Valley 的 VC 不流行簽 NDA
接觸一家新創,從 NDA 保密協議 開始,就是一連串的文件與人員的交互查核,再慢慢步入深水區,了解產品、營收、這家公司主體的過去歷史綜合未來故事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 首先 NDA ,我看過創投前輩 Robin 兄寫過一篇 VC 簽署 NDA 的難處,此話一出很多 新創都在底下留言反對或是分享心酸。其實我是支持 VC 不應該簽署 NDA 的,只要 Google 搜尋一下 Silicon Valley 、VC、 NDA 這幾個關鍵字,就可以看到百百種不應該簽的理由與專文討論。
最常見的理由是,如果一個行業有 A、B、C 三家公司我們都比較過,最後投了 C、可能還派人在 C 公司擔任董事,那在已知 A、B 公司機密的情況下,去擔任公司法上的 C 公司董事,對當事人來說,他可能沒有料想到,他當初只是執行他的投資任務有了這個結局,卻違反 NDA 裡從 VC 去競品公司任職的問題,荒謬又無法避免。另外我覺得不該簽署的理由是,我其實也不知道新創說真的說假的,怎麼會有保密義務?以及,現在的創投投資型態這麼多,例如可轉換公司債(CB)、SAFE 都是一種借錢,你缺錢去銀行核貸,還要銀行專員先跟你簽 NDA,這不也很奇怪嗎?
先小人後君子很重要,必須保持一顆懷疑的心與檢察官的視角
再來我們所看到的數字、包含業績、產品表現、乃至 股權結構表,其實都是二手資料。好吧,為了二手資料簽NDA,甚至可能會根據這些二手資料,覺得欣賞進而提供 term sheet,但對創投來說,先小人後君子很重要,必須保持一顆懷疑的心,以檢察官的視角,在一個問題上做五種不同提問,甚至問五個人同一個問題,看看有沒有不同答案。
好像我們在刑偵劇裡會看到,檢察官要還原事實時,最後事實往往不是最初版本,要模擬、盤問、推理,事實才會慢慢浮現出來。這沒有一定的社會歷練,很難具體形容我們應該怎麼樣客氣的懷疑一個人或一家公司,對方說謊我們卻保持微笑。常見的情況有,公司先前有其他的歷史與資本痕跡是自稱「founder」pitch 的時候沒說的,也有 founder 改過名字的,連姓都改,因為自己有過刑事犯罪紀錄、以及 founder 把一樣的題目在不同的國家成立不同的實體募資,認為 VC 不會發現等等。還有業務forecast過於「膨風」,查核超過一季就會發現上一季的業績做不到百分之十等等。
每一件事都有跡可循,就拿改名字這種事情,我曾經演講分享過一些徵兆跟直覺,例如姓氏或名字太過拗口,或明明是台灣人但名片上只有英文名, social media 查不到,以及 cap table 上也都是 David、Kevin、Paul 這種不清不楚資料,也敢拿來 DD。
在 term sheet 給出去之前發現不對勁,都能禮貌脫身,還算是好聚好散,在匯錢一刻才發現貓膩的也有過,侵權、背信、侵占、欠債沒有揭露的,還有性侵前科的,創投真的需要自己的人生經驗豐富,私人調查資源多,才能即時阻止災難發生。這無關我懂不懂你的領域專業,無論你是做 Web3 、Semiconductor 、Aerospace 、Biometrics,最重要的還是誠信問題。Again,畢竟不是自己的錢,替別人管錢需要格外謹慎。
韓劇「騙徒」、美劇 The Wizard Of Lies、港劇「金手指」多少都有講到因為 FOMO,導致投資失去判斷,人財兩空的狀況。我跟隔壁的鄰居青年說,你準備好見識這些人性本惡了嗎,投資不是光鮮,很可能伴隨著黑暗,作為一個天使投資者,我經歷過投出去的錢第二天立刻消失的事情、也經歷過談好的條件對方突然反悔,也看過匯款後 founder 就山珍海味、環遊世界。我們常自嘲當angel investor就是自己縮衣節食,幫人家財富自由,但我現在代表一個機構,就不能失誤,尤其是識人不明這種低級錯誤,需要歲月的提煉才有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