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領域:7月焦點4】光達英雄榜
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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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
一、何以自駕車非光達不可?
隨著法國自駕小巴EZ10最近在高雄與台北公開展示、工研院推出自駕小巴並預計於年底在台中花博進行實際應用,以及北市、高雄、台南、彰化等縣市紛紛推出測試活動,「自駕車」之於國人已不再陌生。
而發展自駕車的關鍵技術之一,便是光達(LiDAR, Light Detection And Ranging),若純就其名說文解字,「光達」乃為一種利用光來量測目標物距離的技術。因為光達具有量測目標物距離的功能,因此,光達也可視為透過光創造自駕車「眼睛」的技術。雖然,發展自駕車的「眼睛」,光達並非是唯一選擇,許多自動駕駛公司(如Tesla)可能選用價格相對便宜的攝影機或毫米波雷達「造眼」,然而,就在2016年5月,只搭載毫米波雷達與攝影機,未裝光達的Telsa因未能有效偵測到前方轉彎的白色貨櫃車,造成乘坐人員死亡,雖然法律上認定該起死亡車禍並非Telsa自駕車的疏失,然而,業內人士一般認為如果有使用光達的話,應該可以避免這起意外。反觀Google自駕車,加裝了當時要價7-8萬美元的Velodyne H64E光達,雖然也發生十餘起事故,但它所涉及的意外都似乎與人類駕駛者的的魯莽行為有關,並非起因於自駕車的「視覺」。也因此,光達被認定要達到自駕程度L4~L5級的必要的感測器,單純只使用毫米波雷達與攝影機的自駕車通常僅能歸到L2-L3先進駕駛輔助等級。
張嘉玲(台灣經濟研究院研六所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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