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不難」,一個技術、一個想法或服務、一家店鋪,可能就是一個跨國巨擘的開端。「創業很難」,難的是過程,難的是如何度過新創階段漫漫的死亡低谷,而能持續堅持。根據研調機構CB INSIGHTS統計資料顯示,統整創業失敗的原因,居高不下者,就是資金用罄一項。我們也不得不說創業資源中,資金是最重要且有限的一項資源,創業家須妥善控制資金,使公司得持續提供商品或服務、支付營業成本及費用與周轉,維持公司營運,通過市場的驗證,持續前行。然而,資金通常也是新創團隊最缺乏的部分,更是創業家費盡心力找尋的資源。資金何處尋?除了公司自身創造營收金流外,創業生態圈最常見的三種資金來源為:「借貸融資」、「向投資人募資」,及特定的「補助」。筆者近年來持續參與我國新創團隊的輔導及協助,並持續與產官學界互動,也確實感受到台灣的整體創業環境,除了原本就已經很優秀的基礎環境建設外,其他像是政策、法規等配套措施,創業資源也一直不斷地在成長及朝更健全的目標發展。在本系列文章第九篇已介紹向投資人募資的相關內容後,本文將補充說明我國現行的一些資金及相關創業資源,希望對於創業路上的創業家有所助益。
一、資金資源
(一)借貸融資
首先是借貸融資的部份。除常見的銀行借貸外,前陣子常聽到的因應新冠肺炎疫情(COVID-19)影響,行政院也興辦起「紓困4.0」紓困貸款,協提供創業家度過市場因疫情產生的系統性影響。此外,我國其實也一直有相關常態性的全國性和地方性(各縣市政府機關)的「創業貸款」資源能運用。全國性的像是「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俗稱的「青創貸款」)、「企業小頭家貸款」等,給予啟動金、週轉性支出及資本性支出等個別不同項目及額度的貸款,而在地方性的各縣市政府亦有不同的貸款服務,像是「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新北市政府創新創業及中小企業信用保證融資貸款」等,都可以靈活運用,是創業家的好幫手,但也需要注意相關作業規定,像是申辦次數,或是創業家要受過相關單位實體或虛擬的創業輔導課程及時數等。同時,除了優惠貸款補助,連貸款的「利息」也另有相關減免方案可申請,政府部會像是經濟部的青創貸款利息補貼、文化部的演藝團體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等,等於取得無息貸款,搭配運用得當效益很大。
(二)補助
至於補助的部份,像是創業圈耳熟能詳的「科技部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針對的是創業初期(想法萌芽)的團隊、或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推動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SBIR計畫)等,而現在很多機構也都有類似創業競賽補助。補助和前述借貸差別在於相關費用不需返還。不過,這裡要提醒的是,這類型的補助或競賽,特別是針對想法才萌芽的團隊,由於公司尚未成立,則團隊成員最好是在初始時就約定好款項的使用(可能會匯入到個人帳戶),以避免後續成員之間爭取該補助金的爭議。同樣的,也應了解其相關補助規範或規章,像是前述的「SBIR計畫」其創業型就依申請計畫的屬性分為「服務開發應用類」、「技術創新突破類」兩類,企業只能擇一申請等,這些都是要注意的。
(三)向投資人募資
三是向投資人募資,曾有統計調查,台灣的新創企業只有約3成者有對外募資的實際經驗,且絕大部分集中在種子輪及天使輪,代表整體募資環境和觀念還有很大的成長空間;關於投資人,民間投資人像創投、一些願意投早期階段的私募股權基金,及各大企業集團流行設置自己的投資部門或團隊外,其實也有「國發基金」(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的投資模式,常聽到的像是「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由國發基金委任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執行(網址:https://www.angelinvestment.org.tw/introduction),及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執行之「加強投資國內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網址:https://www.moeasmea.gov.tw/article-tw-2725-6747),及像是台杉投資等。此外,依產業的不同,也會有像是「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文化部)、加強投資策略性服務業、製造業實施方案(工業局)等管道可使用。但國發基金的投資架構,多採政府結合民間資金搭配投資方式,並達帶動民間與創投資金「共同投資」模式,因此,要尋求國發基金投資的挹注,還需尋找共同投資人參與。而政府為支援我國創業,針對不同的新創事業所提出的不同方案中,各有一些特別規定,例如:「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投資方案」之投資對象為設立未逾3年,且實收資本額或實際募資金額不超過新臺幣8,000萬元之新創企業;而「加強投資國內中小企業實施方案」的對象,就必須符合「中小企業」定義,這通常是依循「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2條所稱之依法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合於中小企業認定標準(按: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之國內中小企業。不同方案之申請資格及條件等,都是要申請時應該要先了解的內容。
(四)公開籌資管道
針對公開籌集資金,目前資金募集方式也有更彈性及拓展的管道,除了於103年1月開板的「創櫃板」,提供微型新創的「非公開發行公司」一個創業輔導籌資機制外(請留意此板「股權籌資」不具交易功能),為利創新事業中之公開發行公司進入資本市場籌資,上市、興櫃市場分別於110年7月20日新增「臺灣創新板」、「興櫃戰略新板」,以簡易公開發行方式,縮短並降低新創企業進入資本市場之前置作業成本及時間,以進行公開籌集資金加速成長。創業家亦可視新創事業之特性及需求,評估上述公開籌資的實行性。
二、 其他軟體及硬體資源
我國的創業環境,經過政府及民間不斷地努力,其實也已經能給予創業家隨著創業階段的不同,從0到1的啟動、團隊階段、到公司成立,從種子期、創建期、擴充期、成熟期、重整期,都有不同的對應資源挹注。在這些資源的匯集下,使得創業不再只是個口號,我們也欣喜樂見整體新創生態圈(startup-ecosystem)的持續建構,讓創業家、新創企業能在更友善的環境持續茁壯。以下我們將這些資源,區分為法規風險釐清及創業綜合型輔助,簡要介紹。
(一)法規風險釐清
一個點子勾勒出的新興商品或服務模式,是否合於相關法規?此為本系列文章第一篇時提到的「釐清法規上風險」問題。一開始從商品及服務模式涉及哪些管制法規或法令,即有搜尋範圍的問題,例如:是否屬於現行法規的適用範圍?是否禁止?或是否有相關限制?創業家可能在確認相關法規後,如果商品或服務無相關牴觸問題,則可儘速落地,但如果有是否介於法規灰色地帶的疑問,為確認及評估法規風險,則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釐清在這些灰色地帶中,是否有可做進一步解釋的方式,突破現有框架?還是需透過法規鬆綁的方式解套?這些確認法規風險的程序,有助於創業家事先掌握且降低實現創新活動時的風險及遵法成本。
而釐清法規上風險的資源,目前也可從政府及民間機關找尋到,例如:「中小企業法律諮詢服務網」、「新創基地」、「青年創育坊」、「新創圓夢網」提供創業者法規諮詢的服務。而如為前述提到的灰色地帶之法規適用疑問,亦可利用近年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就開始推動「創新法規沙盒」服務,除有法規諮詢外,另也提供「跨機關、跨部會」協調溝通的機制,有助於提供近一步的探尋束縛的機會。
再者,因應部分管制類別的產業,政府也修訂相關辦法,提供創業者在實驗期間得排除適用法規命令及行政規則限制,將研發試作的創意技術、商品或服務,於風險可控的場域內進行實驗,驗證創新構想可行性。例如:、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下的「金融法規沙盒」、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下的「自駕沙盒實驗」,近期政府也在為籌劃「智慧醫療創新實驗法規沙盒」。這些也為我國目前著手改善創業環境政策下,得為創業家所嘗試的機會。
(二)創業綜合型輔助
講完了資金之後,我們接著聊聊線上線下「創育機構」,這樣的組織透過實體或網路等服務,也是新創企業成長的重要推手,舉例來說,前述的補助工具其實在規範上有一定的複雜性,透過這些創育機構的宣導和說明,也能讓創業家更迅速接近所想使用的工具。創育機構,從實體聚落的育成中心或創育坊、加速器(Accelerator)、園區或基地、共同工作空間(Co-working space),及相關大型創業資源網站等皆是,近年來這類國內外的機構也不斷地出現,更擴大了創業家的視野,2021年的創業調查統計,台灣有6成左右的新創有使用的經驗,這都顯示台灣的創業環境正走向穩定發展的狀態,一方面機構能夠提供資源,一方面創業家也懂得尋找及利用資源。
這些創育機構提供了資訊、空間、設備、技術、資金、管理諮詢服務或人才培養等,完整包括了創業有形及無形的資源,尤其像是輔導申請政府創業獎補助計畫等服務,連結到前述的補助資源,還有最基本的像是提供工作空間或實證場域,就直接地讓創業家節省/降低了一筆開銷,另外這類機構很多也會進行資源(人脈、案件、客戶等)的媒合及延伸服務,像是業師或顧問輔導、產業聚會交流,甚至連結募集資金管道、投資人等。我們也觀察到,近年來這方面的資源有非常顯著的增加,包含了中央部會、地方政府與民間各式創業社群提供的相關資源。其中,政府的像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這幾年的「林口新創園」、結合行政院「亞洲新灣區5G AIoT創新園區」而方成立的「亞灣新創園」,各縣市政府也多有結合地方創生,或是特定主題的創育機構或聚落,像是「TTA台灣科技新創基地」、「金融科技創新園區」,創業家可以依自己的需求進行選擇。
至於創業的諮詢、輔導、講座課程或相關服務,也有像是重要的「Taiwan Startup Hub新創基地」,及提供青年培力、創業諮詢及在地連結的「青年創育坊」等,至於「新創圓夢網」(網址:https://sme.moeasmea.gov.tw/startup),更是已經整合了我國各部會創業相關計畫與融資補助資訊、全國創育機構、全國創業活動及課程,成為重要的創業資源主題入口網站。另外像「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mea.gov.tw/ )、創業圓夢 Start-up Hub(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StartUpTaiwan )、IEIT(網址:https://startup.sme.gov.tw/)也都有很多資源能夠使用。而經濟部中小企處現在也有「馬上辦服務中心」的專線提供(中小企業)企業主或創業家經營相關問題解答(專線:0800-056-476 【你我樂事情樂】);「臺灣雲市集」則是鼓勵中小微型企業善用數位科技創新發展商業模式,在該平台上提供相關雲端服務及合作廠商供選購,並有相關補助機制;至於「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則是給創業家或企業主以終身學習角度,持續提供對應學習資源,提昇個人與企業競爭力。而筆者為本文系列的「FINDIT早期資金資訊平台」(網址:https://findit.org.tw/)也有相當多的創業知識及實務動態觀察及分析,且特別是著重於投資相關條件及議題,能協助創業家及新創團隊消弭在早期資金的知能及資訊落差並吸引投資人的關注,都是創業家不可或缺的好幫手。
總結而言,產業趨勢涉及的是企業發展的下一步,台灣過往的製造業及科技業已經打下國內產業發展的良好基礎,但下一個帶領台灣進入國際舞台的產業,則是政府和民間持續關注及思索的議題,近幾年相當受到重視的教育科技、社群媒體與通訊、延展實境(XR)等,及物連網(IOT)科技運用,人工智慧AI,大數據Big Data成熟及使用,都能夠給創業家更多想像及發揮的空間。創業家對於這些趨勢及議題,應持續關注,同時,對於政府的相關政策及發展重心,像是「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智慧機械」、「亞洲‧矽谷」、「綠能科技」、「生醫產業」、「國防產業」、「新農業」及「循環經濟」)亦可持續注意,並有效結合上述的創業資源,都能讓企業的發展更加迅速。
三、結語
上述提到的創業資源琳琅滿目、眼花撩亂,但我們要提醒創業家的觀念是,創業以終為始,持續創新,從創業的第一哩路開始,就有相關資源可以運用,但畢竟這也只是讓創業家能夠更快速達到目標的工具。無時無刻能應切實地思考自己的服務能否落地,是否能夠解決市場痛點,自己仍須持續創新,以保持競爭力,才能在這瞬息萬變的後疫情時代,成為脫穎而出的黑馬,甚至獨角獸。
作者與其團隊介紹:
1.眾勤法律事務所於西元2008年成立。至今提供企業商務、科技、法律與智慧財產權全方位專業服務,發展以知識經濟為導向的知識服務業,及企業商業策略緊密結合的法律模式,以滿足我國各類產業發展的法律服務需求。
2.本文作者陳全正律師為眾勤法律事務所副所長,現任律師全聯會智財委員會、資訊委員會委員、經濟部中小企業榮譽律師。致力於商務、智慧財產權、個人資料隱私保護等領域,並針對我國不同類型及規模之事業提供自創立至營運管理間之法律諮詢,累積相當實務經驗。
3. 本文共同作者張媛筑律師,畢業於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及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承辦商務相關非訟及訴訟案件,並持續研析新興商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