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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4

【政策評析-COP26專題報導】寫給1.5度之下的生存者:這是一場不存在局外人的遊戲!

第26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6)終於在英國時間11月13日拉下帷幕,各國達成《格拉斯哥氣候協定》(Glasgow Climate Pact),是繼2015年《巴黎協定》之後,人類歷史上面對氣候最關鍵的大會,被視為是拯救人類免於氣候災難的「最後機會」。究竟對氣候議題是否帶來重要的轉折?場內外紛擾所謂何事?各國又在當中承諾了什麼?不能以正式會員國身分與會的台灣,應如何響應世界趨勢?本文將以專題形式,帶您了解相關內容。

受到肺炎疫情侵擾,原定於2020年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6)延宕了一年,終於在2021年的10月底於英國蘇格蘭的格拉斯哥(Glasgow)順利登場,時間為期兩週(10月31日至11月12日),聚集包含197個國家的首腦、相關政府機構官員、談判代表、民間企業、媒體、非營利組織及非政府組織等,總計參與人數達2.5萬人。

究竟這個在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下,歷史最悠久、規模最大的氣候會議,到底談論些甚麼?如何在未來引領各國推動環境永續?對國家、社會,乃至於全球發展將造成什麼影響?本文整理相關題材專題報導如下,讓我們一看究竟。

 一、談談COP的今昔

COP是聯合國轄下機構所舉辦的活動,全名是Conference of the Parties,也就是締約國會議,所謂「締約國」指的便是簽署UNFCCC的國家,目前共有197國,而2021年是舉辦的第26屆,所以是「COP26」。COP每年都會由不同國家舉辦,召集締約國一起商討如何共同應對氣候變遷。

在今年以前,COP曾有幾次舉世聞名的決議,包含1997年在日本京都舉辦的COP3所通過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主要是針對包括二氧化碳在內的氟氯碳化物等六種溫室氣體,定出具體減量目標;以及2015年在法國巴黎舉辦的COP21所通過的《巴黎協定》(Paris Agreement),不僅取代了18年前的《京都議定書》,還創下最多國家簽署紀錄。《巴黎協定》當時宣示「各個締約會員國必須在本世紀末以前,將全球平均升溫控制在攝氏1.5度至2度內,2030年的碳排放必須減少50%,2050年達到零碳排」的目標;再者,所有簽署該協定的國家須提出國家自主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NDCs)的承諾,以每五年為一階段性,檢討各國減排的成效;同時,透過氣候融資,協助開發中國家減緩與調適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

因此,今年COP26便是對《巴黎協定》一次重要的檢驗,比以往幾屆都來得關鍵。一方面敦促各國政府提交新的NDCs報告,盡可能實現地球升溫低於攝氏2度或最好1.5度的目標;另一方面,氣候融資、淘汰煤炭和碳交易議題等,也均是本屆COP棘手的任務。

 二、COP26最新承諾

面對這些棘手的項目,在今年COP26開始之前,擔任大會主席的英國部會大臣夏瑪(Alok Sharma)就坦言,「要讓近200個國家做出具體減排承諾,以控制全球升溫幅度,肯定比2015年巴黎峰會更加困難」。再加上身為全球最大碳排放國-中國國家主席與俄羅斯總統蒲亭都未與會,恐影響預期成效,成功之路難上加難。

不過,為了全體人類的生存福祉,COP26被視為是拯救人類免於氣候災難的「最後機會」,靠著各國領導人的努力,在會議初始便催生出新的聯盟組織,並達成三大共識與承諾:

重大協議一:停止濫伐森林

這是COP26出現的第一個重大協議,超過百位國家領導人簽署了「格拉斯哥森林與土地利用領袖宣言」(Glasgow Leaders' Declaration on Forest and Land Use),承諾在2030年終結並逆轉森林濫伐,參與國家包含美國、英國、加拿大、中國等,還有最關鍵的巴西、印尼和剛果等熱帶雨林大國,據估計加起來涵蓋全球85%的森林,各國亦承諾將投入192億美元的公共和私人資金,並額外提供10億美元給原住民社區,讓他們成為森林最強大的守護者。

然而,最令外界擔心的,是身為世界三大熱帶雨林之一的印度並未做出承諾,而印尼卻又在承諾後,以新氣候目標與該國國家發展牴觸為由,選擇事後不認帳。另外,巴西現任總統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在任內大肆開發雨林的新聞層出不窮,此次的承諾是否口手不一,還尚待觀察。

重大協議二:降低甲烷排放

甲烷是僅次於二氧化碳的第2大溫室氣體,100年內的暖化威力是二氧化碳的28倍,20年內的暖化威力更達80倍以上,溫室效應的成因有20%是由甲烷所造成的。有鑑於此,美國和歐盟9月發起「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會議中引領超過90國簽署該項決議,約定在2030年前減少30%的甲烷排放量(以2020年的排放量為基準)。

相對於美國的有備而來,已自行宣布了具體的行動方案,身為第五大甲烷排放國的巴西也積極參與簽署,然而,其他甲烷排放大國,如中國、印度和俄羅斯均未見蹤影,將是未來達成目標的一大隱憂。

重大協議三:淘汰燃煤發電

煤炭是溫室氣體最大單一來源,煤電所排放的溫室氣體是天然氣發電的一倍以上。對此,在英國、美國、印度、歐盟和中國的發起下,全球40多位國家領袖簽署了「格拉斯哥突破倡議」(Glasgow Breakthroughs),包含加拿大、南韓、印尼、越南、烏克蘭、波蘭等紛紛同意優先針對鋼鐵、道路運輸、農業、氫能和電力五大行業,協調和制定全球標準政策,力圖在2030年讓綠能成為可負擔、易取得和具吸引力的選擇,並給予投資人信心;越南、摩洛哥和波蘭等20個國家則承諾不再新建燃煤電廠。

另外,針對難以減排的航運業,丹麥、美國等14國要求國際海事組織(IMO)制定2050年航運零碳的目標,並設置階段性任務,需於2030年和2040年完成,其中已有22國簽署了《克萊德班克宣言》(Clydebank Declaration),計畫在2025年前成立六條綠色航線,預計在2030年後增設航線。而在金融支持方面,目前至少有25國政府和公共金融機構承諾在2022年底,停止對海外的石化能源產業提供資金,將每年從石化產業抽走的178億美元公共資金,轉投資清淨能源產業,以逐步達到退媒的終極追求。

COP26《格拉斯哥氣候協定》

除了上述各國簽署的三大協議外,COP26主辦方英國,在談判的第二周出台了會議草案,最終在各國代表歷經一個禮拜馬拉松式地討論後,於英國時間13日晚上達成最終版《格拉斯哥氣候協定》(Glasgow Climate Pact),使能延續《巴黎協定》的影響力,敦促各國加強對氣候變遷的因應力道,為COP26畫下句點。關於該協定重要內容,整理如下:

1.增加追蹤頻次

與會的科學家們表示,目前各國所祭出的溫室氣體減排措施,對地球暖化的進程實在緩不濟急,根本難以控制地球變暖的速度,更別說限制在攝氏1.5度的範圍內。他們警告,倘若未能在本世紀末前,延緩暖化速度,人類與地球上的所有生物,將面臨難以預期的氣候災害,包含嚴重的乾旱、前所未有的颶風以及野火等。

也因為這樣,《格拉斯哥氣候協定》一改《巴黎協定》每五年檢視一次的規範,要求各締約國必須在2022年年底前加強溫室氣體減排的舉措,提出更新版的NDC報告。對此,大會主席的英國部會大臣夏瑪(Alok Sharma)表示:「只有信守諾言,我們才得以生存。」

2.首次提及化石燃料

在這第26屆的COP會議中,還出現有別以往的突破性結果,就是在最終決議中,提及對「石化燃料」的處理方式,這是過往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未曾涉及的範疇。然而,雖是如此,會中各國談判代表仍充滿歧見。

其中,印度環境部長亞達夫(Bhupender Yadav)率先表達不滿,他暗批西方國家才是罪魁禍首,這場氣候危機肇因於不永續的生活方式和資源浪費,因此,他認為關於「淘汰化石燃料與補貼」的字眼,應從協議文本中刪除。隨後,中東產油國伊朗及中國也表示,不應對特定產業開刀。使得最終版決議將原本草案中「分階段淘汰」(phase out)的字眼改為力度較低的「分階段削減」(phase down),引來歐洲與氣候脆弱國家的不滿。

圖1  各國石化燃料排放量

3.支援發展中國家

在2009年丹麥哥本哈根舉行的COP15,當時有一個決議表明,已開發國家(富國)必須在2020年前,每年貢獻1,000億美元資金給發展中國家,進行氣候融資,但多年以來都無法兌現承諾。根據OECD資料顯示,2019年的總資金為796億美元、2020年因疫情緣故粗估則為780億美元,不僅金額未達標準,一年比一年低,其中更有74%是以貸款形式發放,發展中國家還需支付相關利息。

因此,部分發展中國家在COP26發聲,呼籲已開發國家以捐贈及優惠融資形式向窮國提供更多支持。最後,確實也取得某些進展,COP26決議「已開發國家到2025年對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融資必須是2019年的兩倍」,且首次以「損失和損壞」的字眼指稱發展中國家所面臨的氣候變化成本,應由已開發國家負責,但目前該話題僅止於已開發國家「同意」繼續討論,位有更細節的說明。

4.談妥碳市場交易規則

雖然2015年的《巴黎協定》第六條(Article 6)已為碳市場交易鋪了路,但因缺乏詳盡的技術性條款,無法真正開始運作。而此次COP26決議,總算創造了一套單一性、國際性的控管標準,並對一些自願成立的碳市場,賦予透明性,包含建置碳市場雙軌制。

也就是說,一些很難減少溫室氣體排放量、或減排成本太高的國家,能向一些已經超額完成減碳目標的國家購買「碳信用」(carbon credit);另外,一些公共機構及私人企業,也能到開發中國家投資減排計畫,成本可能較低,而這些計畫可以產生「碳信用」,放到碳市場上交易。

再者,因為1997年《京都議定書》中,訂定「清潔發展機制」(CDM),使不少國家至今仍持有大量的減排量,「而舊的碳信用額度該如何過渡?才不會大量湧入國際碳市場,並衝擊國際碳價?」一直是一個棘手的問題。根據各方妥協,COP26決議設定一個過渡的截止日期,即在2013年1月1日前CDM中的發放額度將不予以結轉,此後的發放額度才算數,這意味有三億兩千萬個額度(三億兩千萬噸二氧化碳),可以進入新市場。

另外,為解決碳市場交易重覆計算的問題,COP26決議,產生碳排放額度的國家有權決定是否要賣給他國、算作他國減碳成果,一旦決定要賣,賣方會增加一個排放單位,買方則減去一個排放單位,確保減排在這兩國之間只計算一次,且往後將規劃成立聯合國轄下的監督單位,以維持碳市場交易的秩序。如此,相關機構估計,碳市場交易的價值可能達到1,000億美元。

5.美中發表聯合聲明

在峰會進行當中的11月10日,全球最大的兩個溫室氣體排放國-美國與中國共同發表了聯合宣言。中國一改會議初期消極、強調「中國式發展」的立場,在COP26進入尾聲的時刻轉為與美國合作,其宣言的內容包含:在2029年以前建立規管溫室氣體的明確框架與環境標準、強化潔淨能源轉型、提倡產業脫碳與電氣化、消除非法森林砍伐、發展循環經濟如綠色設計與可再生利用資源及減少甲烷與二氧化碳排放等。此外,美國方面表示將會在2035年達到100%的無碳污染電力目標;中國也跟進將在「十五五」(第15個五年計畫)中,逐步減少煤炭消費,而宣言表示美中兩國將針對各自的減排計畫互相交流資訊與解決方案,也被外界認為是美中雙方暫時放下彼此的緊張關係,在氣候議題上達成共識的重要一步。

據此,《華盛頓郵報》指出,這份聯合宣言並沒有明確列出每項承諾的最後期限、或具體數字目標,使得有不少輿論質疑中國對美國所釋出的「善意訊號」,會否只是政治目的的示好,而缺乏真正的具體行動。

圖2  各國碳排放量(百萬噸/年)

三、外界聲浪與看法

除了上述協議中各國彼此間的角力外,歷時兩周的COP26峰會,來自外界的討論聲浪也從未停歇,場外與場內都一樣熱鬧,藉此提出多元的觀察角度,以下整理簡述之:

史上碳足跡最高

本屆COP26議程原定於英國時間11月12日結束,但已開發國家對開發中國家的氣候融資遲遲未能有結果,最後只好打出加班的「延長賽」。對此,《蘇格蘭人報》報導,倘若會議越慢結束,產生的碳足跡就會越高,且六成與會人士都是搭乘國際航班,甚至私人飛機,使得氣候峰會反而成為碳排大會,備受環保人士抨擊。

英國政府聘請的COP26永續顧問公司Arup近日表示,COP會議碳排一屆高於一屆,2009年哥本哈根COP15、2015年巴黎COP21、2019年馬德里COP25以及今年格拉斯哥COP26碳排放量分別為2.6、4.3、5.1及10.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也就是說,今年的碳排整整是上一屆的兩倍以上,成為史上碳排最高的氣候大會,諷刺之餘,也引起外界憂心。

短期實踐不足

科學家表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必須在2030年之前低於2010年排放量的45%,也就是碳排總量266億噸,並在2050年之前達到淨零排放(net zero),才能達到本世紀末全球氣溫升幅在1.5°C之內的目標。

但依據目前情形來說,根據BBC報導,在峰會召開前,預估全球在2030年碳排量是524億噸,經過各國在峰會相繼承諾減碳,如今預估2030年可減為419億噸,離控制升溫在1.5度內的266億噸目標,仍有一段距離。國際能源署(IEA)表示,如果各國政府確實執行在COP26做出的溫室氣體減排承諾,也僅能將本世紀末的氣溫上升控制在1.8°C或1.9°C之間;氣候行動追蹤組織(CAT)甚至認為,依據目前版本,地球正朝升溫約2.4°C邁進,希望在明年底前各國能提出更嚴謹的減排規劃,避免災難性氣候變遷提早到來。

女孩看見的真相

曾經成功發動全球學生「為氣候而罷課」的瑞典氣候少女,葛莉塔.童貝里(Greta Thunberg),也在COP26備受矚目。她11月5日現身在英國格拉斯哥會議場外的遊行中,認為各國領袖豪無正視地球升溫的真相,未做出短期內強而有力的舉措,只是積極製造漏洞和型塑框架,好讓自己國家受益並繼續獲利。因此,身為「週五為未來而戰」(Fridays for Future)國際組織創辦人的她,對著場外數千位年輕示威者說:「這不再是氣候會議,這是一個全球性的漂綠日(greenwash)。」

且在COP26閉幕後,童貝里也在其推特發表貼文,認為這場峰會除了「空話」(Blah, blah, blah)之外毫無成果,並表達其立場:「真正的工作在這些殿堂外持續進行,我們永不言棄。」

圖3  童貝里推文內容

四、實現目標之路

「即使前方荊棘滿叢,我們仍將奮力前行。」縱然各界多有批評,作為關鍵性的領導機構與領袖大國也都應當肩負起追尋人類永續安身的責任,以下讓我們總覽金融聯盟與各國實現目標之路。

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

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Glasgow Financial Alliance for Net Zero,GFANZ)11月3日宣布,目前已有來自45個國家逾450家金融相關業者承諾動用逾130兆美元,致力將經濟轉變為淨零發展模式,較4月成立時公布的70兆美元增加將近一倍。也就是說,包含銀行、保險公司、退休基金、資產管理公司、出口信貸機構、證券交易所、信用評等機構、指數編撰公司、會計事務所,在未來30年提供淨零所需的融資規模恐達約100兆美元。

此外,38家中央銀行(占全球排放量的67%)已承諾進行氣候相關壓力測試,以檢視全球最大金融業者在面臨多種氣候相關風險時的韌性;還有33家中央銀行和監管機構(占全球排放量的70%)承諾向企業發布氣候相關金融風險管理指引。

印度:首次公布淨零目標

印度是目前第三大二氧化碳排放國,僅次於中國、美國,且身為發展中的經濟體,有70%的能源是由煤炭產生的,煤炭消費量在過去10年中增加了39%。且國際能源署表示,印度在年輕勞動人口的帶動下,能源需求的成長幅度還將在未來超越其他國家。

雖是如此,印度總理莫迪首次於COP26會議中提出「印度2030年減碳10億噸,2070年淨零排放」,讓各界耳目一新,相較於其他國家2050年淨零的目標,印度時程表看起來落後世界20年,但放在發展中國家背景檢視,仍在可接受範圍。莫迪表示此目標將分階段達到,包含印度將在2030年達到全國50%再生能源電力(截至2021年7月,為25.2%),非化石燃料(太陽能)裝置容量要提升到500GW,碳排下降45%,總計減少10億噸。

而印度雖有著全世界最便宜的太陽能發電,但技術仍未能大規模併入電網,還需要氫技術和儲能方面的進步,來幫助工業部門擺脫煤炭的束縛。對此,莫迪在會上呼籲富國必須協助窮國籌資,才能加速邁向乾淨能源,「印度希望已開發國家盡快提供1兆美元作為氣候融資」。

巴西:終結「毀林」行徑

2019年,巴西極右派總統波索納洛(Jair Bolsonaro)在農業遊說團力挺之下上台,使亞馬遜伐林速度加快,從之前十年的每年平均6,500平方公里,激增至1萬平方公里左右。數據顯示,2020年巴西境內火災數量創10年來最高,2019年碳排放量創13年來最高,而亞馬遜森林砍伐達到2008年以來最高水準。

鑒於此,巴西宣布,將在「2030年減排50%,2028年終結非法伐林」。同時,巴西將在2050年實現淨零目標,將碳排放量減少到最低,其餘部分通過重新造林以吸收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或碳捕獲技術來完全補償。

南韓:推「南北韓合作」

南韓總統文在寅在COP26發表演說表示,減少碳排放雖非易事,但他認為眼下是全民付諸實踐的時刻,並提出2030年更新版的南韓NDC,強調將「2030年減排28%提升到40%」,目前已推動儘早關閉8間煤炭發電廠,計畫2050年全面停止所有的燃煤發電。另外,簽署全球甲烷承諾(Global Methane Pledge),積極參與縮減甲烷排放,在2030年全球甲烷排放量要比2020年減少30%;同時透過南北韓間的山林合作,全面縮減韓半島(朝鮮半島)的碳排放量,並積極合作參與開發中國家的山林復育工作。

另外,還將協助發展中國家轉換為低碳的經濟模式,與之合作開發再生能源,並透過綠色氣候基金、全球綠色成長研究所(GGGI)針對氣候議題持續展開金援,在綠色技術領域上強化與開發中國家間的合作。

加拿大:實施碳訂價制度

本屆COP26峰會,加拿大派了276名代表和媒體成員共同出席,總理特魯多在大會首日承諾,加拿大將限制石油和天然氣部門的排放量,以在2050年達到淨零排放的速度和規模減排。另外,重要的是,加拿大將實施「碳定價制度,提供1,475億台幣氣候融資」,其中2023年起,每噸碳課約新臺幣1,800元,並逐年調升、於2030年達到每噸課徵新臺幣4,700元,此將為其減碳工作帶來一筆可觀的基金。

丹麥:致力於發展中國家的氣候融資

丹麥在再生能源方面,尤其是將風能和太陽能併入電網是全球的領導者,因此該國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僅占全球總排放量的0.1%左右。深知丹麥不可能單獨解決氣候危機,透過強化氣候外交(Climate Diplomacy)的手段,他們正努力確保世界上所有國家加速綠色轉型。

目前丹麥正在與一些世界上最大的排放國建立戰略夥伴關係,承諾從「2023年起,每年為發展中國家提供至少5億美元的氣候融資」,且當中60%以捐贈為主。

日本:加碼氣候資金

2020年日本首相菅義偉設下的2050年淨零目標,但於後,日本政府又在2021年4月宣誓將在2030年達成減碳至少46%,相較於舊目標提升了約兩倍的門檻。然而,達成新目標並非易事,日本首相岸田文雄表示,需加快推動太陽能及風力發電等可再生能源,並加緊探討核電的存廢。另外,在本屆COP26會議上更承諾對發展中國家提出援助基金,協助許多受暖化影響最嚴重的脆弱國家具備氣候適應性與氣候韌性,強調「2026年再加碼新台幣2,788億元氣候資金」

挪威:淨零排放準備度居冠

挪威雖是產油國,但目前已經成為再生能源的出口大國,由於清潔技術廠商數量眾多、在碳捕捉與貯存技術領域的投資金額高、運具電動化稅賦誘因極為領先、2030年起禁售燃油車也是全球第一,因此在KPMG發布「淨零排放準備度」報告中,獲得榜首的佳績。

目前挪威國家政策訂定2030年達成淨零碳排,並在本屆COP26會議上承諾「2026年增加一倍的氣候融資,超過新台幣446億元」

德國:零碳排汽車協定

本屆COP26大會德國梅克爾以「看守總理」身分出席,於開幕致詞時表示,對抗氣候變遷,不應僅在政府間合作,而應為全球生活與商業模式之全面轉型。目前碳交易機制已在歐盟內部建立,以二氧化碳價格帶動生產模式及交通運輸改革,將有助產業儘速找到實現氣候中和之最佳技術。

除歐盟針對發電廠及工業之碳排放建立交易機制外,德國亦已針對燃料、天然氣等徵收一般附加費,以促進能源轉型。德國作為工業出口國,未來也有極大興趣將此類價格導入其他國家,俾確保公平競爭。然而,由於德國是全球主要汽車生產國,並未簽署零碳排協議,即2035年對全球已開發市場、2040年對其他市場僅供應零碳排汽車的協定,但同意德國到「2035年的新車註冊只能登記零排放車」,至於燃料來自再生來源的燃油引擎汽車,是否也納入解決方案之一,由於國內未有一致性意見,僅持開放態度。

英國:企業淨零過度計畫

身為主辦國的英國,趕在COP26大會登場前,於10月19日出台最新淨零碳排政策。英國要在2050年達到淨零碳排,包含在2030年禁止銷售新的汽車、柴油車,2030年實現5GW的製氫能力,2035年英國將完全擺脫化石燃料發電、不再銷售新的燃氣鍋爐。然而,為了達到無碳發電,英國將在2024年獲得對大型核電站的最終投資決定,核能角色被提升。

另外,COP26大會之中,根據英國財長公布新規定,表示「英國企業必須發布淨零過渡計畫」,條列如何在2050年底前實現脫碳,並將對農民轉型低碳農提供巨額資金協助。

五、台灣不缺席

雖然台灣無法以官方身分參加COP26,但本屆仍有派出代表團以非政府組織(NGO)觀察員身分參與周邊活動,並於7日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台灣日」(Taiwan Day)傳達台灣不會在氣候變遷相關議題及行動中缺席的意念。總統蔡英文致詞時表示,台灣有意願也有能力,與國際並肩實踐「2050年淨零排放」的目標,過去五年,政府致力與民間合作,加速能源轉型,讓太陽能裝置容量成長450%,積極成為亞洲綠能發展中心,面臨氣候危機台灣應被納入全球關鍵的行動中。

另外,除了政府宣示決心外,由台達電子、台積電、友達、台灣微軟、光寶科技、宏碁、和碩聯合科技、華碩電腦,台灣八家科技巨擘所組成的「台灣氣候聯盟」,由「氣象達人」彭啟明擔任台灣氣候聯盟祕書長領軍,也於11月6日在英國COP26氣候峰會大會會場舉行《資通訊產業氣候行動》記者會暨論壇,將台灣資通訊產業因應氣候變遷的決心與行動向國際發聲。同時,昔日有「外資天后」美名的國泰金控投資長程淑芬,和台灣第一個拿到碳中和證書的歐萊德董事長葛望平,也受到世界氣候基金會(WCF,World Climate Foundation)的邀請,在COP26正式的周邊會議中,與國際專家會談切磋。

而在國內法規方面,環保署因應COP26全球趨勢,及歐盟將於2023年試行、2026年課徵的「碳關稅」,刻正修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溫管法》)提出「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將2050年淨零碳排入法,並由政務委員龔明鑫召集各部會研擬新的減碳路徑,預計調整過去2030年減排兩成的目標。這也是台灣首次以「經濟誘因」抑制溫室氣體排放,但目前溫管法修法僅授與收取碳費法源,具體費率及收取對象等細節都留待子法訂定,尚未有明確作法,這將是相關單位迫在眉睫的首要之務。

圖4  台灣修法法規比較

六、結語

COP26終於在紛紛擾擾間,完成了本屆重要的決議,雖許多國家對於印度等國調整「分階段淘汰」用語極為不滿;專家學者對於目前的淨零碳排仍舊憂心忡忡,但鑒於各國的承諾,已不難了解人類已在面臨「共同毀滅」與「彼此救援」的存亡之秋,倘若未能在明年埃及的COP27的檢討會議上,看見更多國家承諾減少碳排的決心,在這個沒有人是局外人的遊戲裡,所有人都將自食惡果。

另外,雖然台灣不是聯合國的締約國,未能以會員身分參與相關會議,但未來2023年歐盟即將試行的碳關稅制度,將衝擊我國所有出口供應鏈,倘若我國無法根據國際局勢重新調整相關法規,訂定明確的碳訂價制度,在未來的「綠色供應鏈」中,將只會落得被全球產業布局淘汰的命運。

為了能讓台灣碳費機制接軌國際,未來出口歐盟國家不再被課徵稅賦,就必須通盤考量所有部會在淨零碳排的倡議下,該扮演甚麼角色。根據《新新聞》報導,環保團體出身的洪申翰認為,目前《溫管法》修法內容缺乏明確職責的訂定,也無由上而下的整體規劃,使得交通部只將電動車視為經濟部的產業布局,內政部僅將建築節能看作能源局的節電工作,環保署難以調動平行機關。他認為應由行政院成立「氣候會報」,並條列13個部會的權責,並以國發會擔任負責許多國家重大政策與建設的評估工作,特別必須將財政部的碳稅制度與碳費進行合一管理,台灣的碳定價才能趨近國際水準,並成為有效的誘因讓企業減排,才能加速政府、企業與公民社會共同邁向更永續的環境。

參考資料

1.Washington Post (2021), “The Glasgow climate pact, annotated” , November, 2021,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climate-environment/interactive/2021/glasgow-climate-pact-full-text-cop26/

2.Reuters (2021), “FACTBOX-What's in the Glasgow Climate Pact?” , November, 2021, https://www.reuters.com/business/cop/factbox-whats-glasgow-climate-pact-2021-11-13/

3.           天下雜誌 (2021), “COP26今登場!為什麼各國都在討論它?”, October, 2021, https://www.cw.com.tw/article/5118705?_ga=2.116488710.109193457.1636613125-1783075537.1582077323

4.新新聞 (2021), “三無的「氣候變遷因應法」 台灣將失去冬天”, November, 2021, https://new7.storm.mg/article/4035929

5.轉角國際 udn Global (2021), “美中「氣候行動聯合宣言」:中國COP26的壓軸善意為什麼?”, November, 2021, https://global.udn.com/global_vision/story/8662/5882761

6.聯合報 (2021), “碳市場雙軌制 估釋出數兆美元”, November, 2021, https://udn.com/news/story/122538/5890729

7.經濟日報 (2021), “五QA掌握聯合國碳市場交易規則的意義”, November, 2021, 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599/5890393

8.第一財經 (2021), “《巴黎協定》第六條基本敲定,全球碳市場將發生哪些變化”, November, 2021, https://www.yicai.com/news/1012291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