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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6

【新創園地專欄-黃沛聲】新創公司創辦人必知6個基本問題

新創圈的朋友常詢問有關出資額、股份比例問題,考量到這應該也是所有創業者合夥創業時常見的起步問題。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黃沛聲主持律師特別用簡易明瞭的口語方式,整理各種問題與其答覆,提供給有興趣的人參考,希望能協助新創圈的朋友們了解創業時面臨的問題。

(圖片來源:https://www.entrepreneur.com/article/278234

問題0:創辦人到底應該出資多少?

最近有朋友創業問了下面有關出資額、股份比例問題,我想也都是所有創業者合夥創業時常見的起步問題。簡單將我的口語回覆整理提供有興趣的人參考,希望能幫到許多創業者。

案例:有3個創辦人成立了一家希望以網路、APP作為競爭策略的軟體公司,這個情況下:

(1)這涉及種子期目標

新創公司初始出資應該要多少?這點涉及「預算」規劃,而預算涉及時間及目標。

「目標」必須以產業上能達成下一階段能舉得出來作為亮點說服投資人的成績為準,不是有多少錢就做得到多少成績這樣的邏輯。這點是創業者通常誤解的地方。

「時間」上,一般我都會建議應該至少要預計12至18個月的「預算」:包括房租、人員薪資、行銷、研發費用、律師費用等等所有可能的支出,來讓所有原始股東出資。預算最好寬估(但後續要省著花),因為若是公司設立後經營不見起色,後續要以半吊子成績再要求股東再度增資不容易,容易吵架拆夥!

若是假設薪資再加上一些其它的費用,計算出 150 萬好了,那也就是說3個創辦人,必須要能夠拿出這個數字來,才能開始創業。(拿不出來??那麼可能應該先回去存一下,才是好主意,不要急著為創業而創業。不用期待奇蹟,沒帶夠水袋就進沙漠,是一定會渴死的!)

(2)衍生問題:是否每位股東都要領薪資?

不一定,我的建議是有全職工作的就該領(而且是一定要領),兼職的不領固定薪資只領顧問費、開發委託費用等專案費用。有個觀念該釐清,薪資是不論股東自己寫程式或另外聘人寫都是要花的,而股利是獲利扣除成本後才有的,二者不應該混為一談。創辦人領薪資與創辦人有拿股東股份無關,有出資取得股份不應該妨礙有工作就應該領薪資。

 

問題1:3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否需要150萬資本額,每人就該出50萬佔33%股份?

就台灣的股份有限公司來說,資本額分二種,章程裡的最上限資本額「章定資本額」,與實際已經收到股款的「實收資本額」。這個例子公司收到150萬現金,就是實收資本額。

此時若每個人出資50萬,單純來看佔公司的出資額各為33%=50/50*3。

但是一般不建議創辦股東都相同出資,以下幾個原則:

(1)不可以有表決時會發生50:50的狀況

否則容易發生表決權卡死的狀況,創業不怕做錯決策,最怕的是無法決策,拖延時間!因此我都建議創辦人一定有一位要出資超過任何一方,至於比例則都可以。也就是說若有A、B、C三位創辦人,通常會建議 A>B,A>C,至於是否 A>B+C則是見人見智(我個人偏好建議 A>B+C)。

假設ABC各自為60:20:20,則各自應該出資90萬、30萬、30萬。

(2)盡量公平分配

持股仍然要配合技術出資等等其他因素,這個可以跟A>B+C一起考量。

(3)當出資金額及持有股權講定後,就該要明文寫成為「創辦人合約」

重要延伸閱讀:避免創業夥伴吵架?創辦人合約、股東合約來解套

(4)寫下來都講開

合資股東在合資前有什麼問題都要先講,創業後再吵當初沒講好是最常見的創業失敗原因

(5)不應該設立有限公司

原因在於創業人醒醒吧!別再設立「有限公司」了!

 

問題2:股數的分配是怎麼計算的?一家新成立的公司會有多少股數?每一股數,面額是否用10元來計算?

股數的分配一般是以出資高低計算的,但也可以經過協議以貢獻度分配。建議一開始創業者若是能彼此認同、全職投入就應不分彼此出身,只以出資計算。但最好只以現金為準,技術出資以台灣稅制而言,不太有利。

衍生閱讀:諸葛孔明是最成功的技術出資者(一)─台灣稅制不利技術出資

新成立的公司實際出資若是以每股面額10元計算,原始出資額除10就得多少股數。以案例來說,實收資本額150萬元,若按面額10元計算,總發行股份就是15萬股,股東各自依出資比例持有股份。

註:2019年公司法修法之後,每股面額已經不一定是10元了,可以低至1元,也可以低至0.001元。甚至可以無面額。相關的特殊功用主要是可以應用價格差異的二次增資方式,方便調整投資人與創辦人的股權,已經足以取代一般創業者需要以技術出資來調配與投資人間在公司裡的持股比例的功能,非必要盡量不要考慮使用技術出資。

相關的修法規定,推薦閱讀我另外的文章:公司法修法對新創的影響-五大重點分析

 

問題3:公司開始運作後,150萬很快燒完,此時若只有其中2個股東願意各再出20萬繼續經營,那股份比例會有變動嗎?另外1個不出資者股數會被降低嗎?

僅有部分原有股東願意增資,股份數會有變化,股份比例也會有變化。原始總共就是3個股東原本各有9萬、3萬、3萬股,後續有AB各增加2萬股。在這次增資時,若是仍然以每股10元作為認購,各為11萬股、5萬股、3萬股,持股比例自然會隨著變化。

一般來說,我建議最大的股東A一定要增資,因為對自己的公司實力應該最有信心,若是沒有透過實際增資呈現出來,其實難以期待其他員工、股東也對公司有相同的信心。若是增資時,有時也可以透過增資看出其他的創辦人的信心。

 

問題4:若有創投認同公司營業成果,願意投資500萬,創投佔了多少比例?

法人出資占比不是簡單的以500/190+500來計算,而是要看雙方談定的「公司估值」而定。正確的計算方法應該是:「投資人投資後股權占比」=500/(500+公司投資前估值)。

(1)公司估值如何計算

重點在於「公司投資前估值」,公司的價值不能直接就以原本股東出資的原始金額190萬計算。而是要以原始的190萬經營後所產生的公司整體價值來判斷,因為成果卓越引發投資人的興趣,價值可能高於190萬甚多,因此以前述公式計算,投資人的持股占比就不一定了。

假設1:「公司投資前估值」投資人與創辦人談定是4,500萬元,則投資人投資後則佔10%

假設2:「公司投資前估值」投資人與創辦人談定是1,500萬元,則投資人投資後則佔25%

其實估值計算有很多種方式,不過在新創投資中,「比較法」是最常用的。要比較的對象呢?若能找最類似最好,例如做電商的找電商曾募資過的來比較,但要找做製造業AI優化流程的就相對困難了,而且對象還要最好是台灣的,國外的次之。若是再找不到類似的就找商業模式相同的。

可以參考這篇案例:網紅經濟專欄(三):網紅們,別小看你的品牌價值

 

問題5:若是創投投進500萬,公司實收資本額是否變為690萬,會影響到股數的價格嗎?

其實未必。這會涉及投資人取得的股數多少。

依照前述假設1,投資前實收資本因為原始創辦人都是以每股10元出資,所以總股數是19萬股,實收資本額為190萬。但由於談定的估值導致投資後投資人只有持有10%,因此可以算出投資人只持有X=21111股。也就可以算出投資人每股的購入價格(投資價格)為236元=5000000/21111。

算式:10%=X/(190000+X)

但是實收資本額是只算面額,以舉例的10元來說,投資人買到的股份只有21111股,也就是實收資本額也只多了211110元,因此資本總額只會增加成2,111,110元(=1,900,000+211,110)。這是因為股份的面額是固定的10元,所形成的實收資本額。與實收的現金不同。這部分比較難懂,讀者可以多看幾遍。

(1)重點在於,「公司的價值」與「創辦人在公司裡的持股比例」

其實實收資本額在企業經營中並不重要,重點是「公司的價值」,價值是隨著公司的經營狀況起伏,APP大受歡迎時公司的價值會水漲船高,現金快燒完時價值會很低,只有一個能夠穩定營運而且營收能倍數成長的企業,價值才能提高。

(2)問:那實收資本額到底有什麼意義?

其實意義不大,實收資本既不代表公司現有的現金,也不代表公司價值高,最多只能說公司曾經有過這個金額的現金。與實收資本額相比,應該更注意的是「投資人認購股份的價格」,這至少代表公司曾經受投資人認同的價值。

問題6:公司成立後,又有一名高手加入,但他沒錢卻有技術,假設想要佔股份9% 是否就是原來3人都各自拿出3%股份出來即可?

都行,技術出資可以由公司(發新股)或原股東轉讓原有的股份給他(轉讓老股)均可。原有股東如何提供是內部自由約定,通常會按比例提供。

不過以技術出資若要發新股給他就目前台灣法制來說很不划算,詳細請參閱:諸葛孔明是最成功的技術出資者(一)─台灣稅制不利技術出資 說明。

若技術出資,同意給予的股份數應該要簽約分期給付(Vested shares),以免高手領了全部股份就離職走人的窘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