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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19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文化部建構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 全面提升臺灣文化力

文化部在「建構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指出,文化部已為我國文化內容產業架構出涵蓋產製、金融、環境、國家品牌的生態系統藍圖,並有多項成果,包括:推動獎補助/投融資雙軌並行的文化金融體系、建立多個跨部會合作工作平台、強化原生內容IP開發、加速文化科技應用整合、推動法規革新、完備內容產製基礎設施、形塑及推展國家文化品牌等。2019年6月成立的文化內容策進院(下稱文策院),也將扮演文化部最重要的協力夥伴,文策院將以行政法人中介組織身分,整合文化、科技及經濟的能量,聚焦促進投融資,點燃產業動能,催生民間投資。文化部並將藉由文策院鏈結民間資源共組國家隊,在國際上建立臺灣文化傳播的話語權,以文化軟實力走向世界。

行政院在2016年7月設置文化會報,讓文化部能與各部會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使「部部都是文化部」的理念徹底落實,是文化內容生態系各項計畫能夠向前推進的重要推手。此外,文化部以「獎補助—投融資」雙軌積極推動臺灣原生文化內容的開發與科技創新應用,包括「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臺灣數位模型庫」,以及前瞻基礎建設的「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文化科技加速應用旗艦計畫」等多項計畫架接協力。文化部並匡列國發基金60億元啟動「文化內容投資計畫」,合併文創投資第一二期投資計畫,共投入100億元國發基金,以廣發英雄帖方式,擴大鼓勵金控、一般創投、平臺商、通路商、發行商等內容產業投資者,以整合產業鏈並健全產業生態,引發投資外溢效果。

在環境整備方面,文化部除推動電影票房透明化外,另也已與各部會共同推動法規革新,包括:與通傳會合力提升本國自製節目播送比率、延長非本國自製節目不得接受冠名贊助之時段限制,以及與經濟部智財局合作研修著作權法,規範機上盒線上影音侵權需負刑事責任等。

為提升影視等內容產製能力及品質技術,並培育人才,文化部亦積極完備全臺各地的內容產製基礎設施,包括:即將落成的臺北流行音樂中心、海洋音樂中心,已開幕啟用的漫畫基地、正建置中的臺南岸內影視基地,以及剛通過行政院核定的華山2.0計畫等。待這些公共建設正式營運,再串聯前瞻計畫扶植各縣市政府打造的影視音體驗及聚落發展空間,則全台文化內容產業基礎服務體系將更完整。

文化部指出,文策院6月成立後,將扮演催生市場長期動能的點火角色,以「國家隊」概念振興市場,支持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內容產業的產製、傳播及國際化發展等,為文化內容產業開創新局。文策院並提出「五年工作計畫」,以一年整備內容產業支持系統、並建構有效策進機制;三年文化內容產製量提升;五年形塑內容品牌國際化、建置國際市場布局,完善中介組織專業角色為重要目標。文策院將整合「文化、科技、經濟」三大面向能量,加速文化內容之跨域、跨平台合作,開創文化內容新經濟。未來在政府、行政法人及民間三方共同協力下,以「越在地越國際」觀點在國際上建立臺灣文化傳播的話語權,讓我國以文化軟實力走向世界。

 

參考來源:文化部 (https://ppt.cc/f9lv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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