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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拚電子支付 金管會宣布電子支付機構五大開放措施

力推電子支付,金管會2019年4月18日宣布電子支付機構五大開放措施,包括開放可用電支帳戶到超商繳水電費、罰款,放寬實體店面交易免指示及確認的金額門檻,從單筆1萬元提高到5萬元,並可發行專用儲值卡等。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金管會將預告「電子支付機構業務管理規則」修正案,預計6月底發布實施。這次修正共有五大開放措施,有利電支機構業務推動,並提高使用者方便性。相關措施內容如下:

第一,開放電支機構提供使用者間訊息傳遞服務,例如賣家對買家通知物流配送延遲,或交易臨時突發狀況等訊息。

第二,開放電支機構發行電支帳戶專用儲值卡。目前電支帳戶是連結到存款帳戶、信用卡,未來將多一個選擇,可買專用儲值卡存入電支帳戶。

第三,放寬使用電支帳戶到實體店面交易時,不用支付指示及再確認的交易門檻,從現行單筆1萬元,每月累計交易金額3萬元,提高至每筆5萬元,每日10萬元,每月20萬元。

第四,開放可以使用電支帳戶到超商、超市,繳交水電費、停車費、稅捐、罰款等。

第五,考量實務上電支帳戶使用者墊款的需求,比照電票,可以墊款,就像現在悠遊卡一樣,不夠付當次交通費時,可以先墊款。

這次修正也增訂,強化收款使用者(商家)的通報及審查機制,未來電支機構必須把合作的商家資訊報到聯徵中心,包括簽約、解約資料等,例如商家在別的地方出問題、違規等,其他電支機構就可查詢。

參考來源:經濟日報(https://ppt.cc/fpejM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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