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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5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消息】加速推動財經法規鬆綁

為提升我國整體投資環境,務實解決企業投資障礙,推動國家永續發展,國發會自106年10月起,將「啟動法規鬆綁排除投資障礙」及「成立新創法規調適平台窗口」列為工作重點,積極建構友善經商與創業的法規環境。

 

國發會表示,由於近年我國法規環境在國際上的整體表現仍有策進空間,各界普遍反應我國投資環境面臨的主要障礙之一來自法規面,包括法規管制過多且繁瑣複雜,增加企業遵循成本,法規設計未能與時俱進且不夠彈性,不利企業創新發展,以及過多且繁複的法規管制,對於新創業者形成創業障礙等。

臺灣身處激烈的國際競爭環境,在面臨產業轉型及提升競爭力的關鍵時期,相關法規必須更具有彈性及機動性。因此,國發會提出法規鬆綁策略,調整過去公務員對於法規的管制與防弊心態,同時成立「新創法規調適平台」,協助新創事業解決法規適用疑義,為企業與新創業者提供便民效能的發展空間。

在法規鬆綁方面,國發會持續透過「由下而上」、「由外而內」以及「時間管控」3個原則,要求各部會自函釋開始檢討起;聆聽企業心聲,推動人民有感的法規鬆綁;由各部會首長或副首長帶領,以財經部會每2週提報成果、其餘部會每季提報成果之方式,讓法規鬆綁推動發揮成效。

自去年10月啟動法規鬆綁工作以來,截至107年1月9日止,各部會已完成鬆綁成果達195項,相關推動成果已公開於國發會網站,重點如次:

一、金管會將創投事業認定為金融相關事業,使銀行投資創投的能量可達新臺幣1,000億元;開放更多網路投保險種並放寬保額;中央銀行開放民眾以網路方式開立數位外匯存款帳戶。

二、財政部對導入行動支付的小規模營業人,給予營業稅優惠;金管會允許民眾利用手機連結金融卡作為支付工具,使行動支付更添便利且安全。

三、金管會在上櫃市場,新增「電子商務」為掛牌類別,解決新創業長久以來反映在籌資面遭遇的障礙;科技部放寬公立研究機構人員可兼任新創公司董事以及研究人員以技術作價投資新創公司的持股比率限制;國發基金放寬投資規定,凡是創投事業規劃引進國外資金投資於我國新創公司者,不受相關投資比例與投資金額限制。

在協助新創事業發展方面,國發會以建立「新創法規調適平台」作為打造創新創業投資友善環境的第一步,並以「法律沒禁止的原則上就是可以」的開放態度,協助新創業者排除新興商業模式適用法規的不確定性。

自平台於去年10 月 18 日正式上線運作以來,已接獲13項申請案,其中6項議題已獲釐清並解決,包括:設備共享平台營運模式適用法規疑義、外國新創事業於我國辦理OBU開戶事宜及新創事業經營貨幣轉換電子帳戶餘額服務的適法性等。其餘議題亦持續追蹤辦理進度,其中針對新創業者NFC智慧指環產品,在捷運閘口可小額支付,但在超商付款卻受金管會法規限制一事,國發會已協助業者協調金管會將該產品在四大超商的讀卡機感應距離限制放寬到10公分,金管會刻正辦理法規修正程序。

國發會表示,將持續推動各部會積極傾聽各界建言,鬆綁阻礙經濟發展的法規函釋,也歡迎各界多加利用「新創法規調適平台」提出相關建言與需求,國發會將盡力給予相關協助,持續打造友善投資的法規環境。

參考來源:國發會

網址:加速推動財經法規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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