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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13

金融總會發布最新的金融建言白皮書提出7大檢討與6大建言

       金融總會於8月7日發布最新版「106年度金融建言白皮書」,提出了七大檢討與六大建言。金融總會指出,國內金融市場規模有限、參與者密度過高,致未能充分反映其所貢獻的經濟效益,存在規模小、效率低、國際化程度不足等既有問題,此外,金融資源與實體經濟發展的連結,仍有進一步緊密之空間。

       金融總會的七大對現況檢討包括了:(1)金融市場規模小且過於零散,金融創新能力較弱,必需發揮自身優點,以打造資產管理中心為初期目標;(2)保險業資金辦理專案運用時,對投資對象之資本額占比有所限制及其他因素,影響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意願;(3)金融稅費制度造成資金外流,不利於我國資本市場的長遠發展;(4)金融科技潮流興起打破金融業既有優勢及管理思維,有賴政府協助建立相關配套措施,強化我國數位金融創新應用的效率;(5)保險業辦理電子商務業務僅得於其公司網站建立專區,流量有限,且相關法令調整幅度未能與電子商務發展趨勢俱進;(6)金融業經營環境受到部分金融法規限制,致使業者無法跟隨我國社會經濟發展而擴大特定業務規模;(7)就相關稅制,金融機構與稅捐機關見解不同,不僅可能削弱金融業整體獲利,亦容易造成國內資金持續淨流出及人才外移。

六大建言主題則包括:

(1) 打造資產管理中心:

金總認為,台灣在亞太地區位居地理之樞紐,打造資產管理中心除了健全國內資產管理業務,可同時吸引全球視台灣為亞太地區相關業務之營運中心,進而引導海外資金及境外資產管理公司在台設點。此外,金總也建議政府加速推動勞工退休金(新制)開放自選投資制度;制定資產管理專法並於未制訂專法之情形下先開放各業兼營等措施。

(2) 支援實體經濟與公共建設:

金總認為,金融業與產業發展實為相輔相成,引導資金支援實體經濟,可將觸角擴至公共建設、再生能源及社福基礎設施,達到帶動經濟成長及參與社會公益的效果。此外,金總也建議,政府應採行引導保險業資金投入公共建設、投入經營長照事業,同時應該加速推動都市更新條例的修法,排除銀行法第 72 條之2 的適用,以利銀行配合政策提供都市更新相關融資等措施。

(3) 擴大資本市場規模

在此方面,金總提出應持續深化國際連結,提高全球能見度,進而強化資本市場活絡流動性,帶動我國財富管理市場。另外金總也建議政府推動綠色債券市場發展,及降低扣繳稅率以擴大國際板債市的投資參與,並因應氣候變遷,建立碳交易制度及其金融商品開發。

(4) 推動金融科技發展:

金總對此指出,資訊及網路科技業已驅動金融服務及商業模式的改變,但建立及培育金融科技生態系統為艱鉅之任務,需仰賴政府、金融機構及創新人才的合作推動方有所成,因此在推動金融科技發展上,增加政府各部會間的橫向溝通協調,有其必要性。

金總也建議,政府應邀集金融業者討論金融機構申請「公司研究發展活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核標準,並將金融周邊單位列為專案申請的適用對象,另可開放保險業可於第三方網路平台辦理網路投保業務等措施。

(5) 強化金融監理效能及金融法規調適:

為適切配合我國社會發展趨勢,金總建議,在強調風險管控前提下,金融監理可走向開放且「抓大放小」,以評估銀行、證券、保險等各業建立分級管理制度架構,強化業務經營上的差異,並再進一步對金融法規或與金融發展相關的現行規範進行調適。

此一部分,金總也建議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業務,得排除公司法第 167條規定的適用;設立養護(長期照護)服務機構預收款的資金監控機制,及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住宅放款風險權數的適用,回歸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的規範等措施。

(6) 健全國內金融稅制

金總在此提出香港及新加坡經驗建議,香港、新加坡的競爭優勢,主要原因為稅率優惠減免、稅捐環境合理明確,不僅鞏固其國際資金往來的資金池地位,亦可增加專業服務界就業機會,至於調整的稅目,金總建議調降權證、股票期貨及選擇權造市者避險專戶證券交易稅,並調高銀行業營業稅的規定予以落日,及提供年金保險及長期照顧保險稅賦優惠等措施。

 

 

 

參考來源:工商時報、金融總會

 

原文標題:金融總會發布最新的金融建言白皮書 提出7大檢討與6大建言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新聞稿 2017/8/7 金融總會發布 106 年金融建言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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