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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4

新創萌芽/政府修三法令 獎勵投資召喚天使

為了扶植新創產業,經濟部將加速翻修現有法令,包括《公司法》鬆綁籌資限制,《產業創新條例》提供三種租稅優惠獎勵投資,《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也打算給新創「實質」的獎勵政策。

為了鼓勵新創,授權小公司自治,修法針對「非公開發行公司」放寬發起人出資,除了現金之外,還可以事業所需財產、技術或勞務抵充。此外,也允許發行多元種類的特別股,例如複數表決權特別股,對特定事項有否決權的黃金股,都有利創業者鞏固自身經營權,避免被「金主」吃掉。

新創業者初期規模不大,屬於中小企業範疇;經濟部中企處長吳明機坦言,有必要翻修《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來鼓勵新創。儘管怎麼修尚無定見,但預料「新創產業」、「社會企業」應該有機會占一席之地。

工業局主管的《產業創新條例》也趁本次大修,加入三項獎勵新創研發的優惠政策,包括依有限合夥法設立之創投事業,享稅負優惠,有限合夥事業免繳營所稅,依盈餘分配比率計算合夥人所得額後,課個人綜所稅;適用期十年,必要時可延長。

另為獎勵天使投資人投資高風險新創事業,個人投資設立未滿三年的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達100萬,且持有該公司股票達二年者,持有期滿當年度得按投資金額50%於個人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學術或研究機構創作人(教授、研究人員),自學研機構獲配股票,享緩課個人所得稅。

國發會也擔起扶植創新創業的推手,3月底通過創業天使投資方案,匡列10億元來扮演投資點火角色;國發基金管理會指出,將透過「投資」的作法來扶植風險性較高的新創企業,希望可活絡台灣的天使文化。

另外,為了協助企業招攬人才,國發會今年端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草案」,力拚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內容包括簡便程序、租稅誘因,盼攬才專法能讓更多人才留台。

台灣創新創業風潮要跟矽谷鏈結,科技部早在兩年前在矽谷成立「台灣創新創業中心」,與當地創新社群、育成加速器及創投建立夥伴關係,並協助台灣新創團隊在矽谷募資,近一年半來,台灣55個創新創業團隊在矽谷總共募資4,600萬美元(折合新台幣14.3億元)。

此外,科技部科發基金與國發基金共同出資成立「台灣矽谷科技基金」,引進國際級創投孵育早期新創團隊作法,投資有潛力的新創團隊。科技部長陳良基還要加深與矽谷聯結力道,預計年底前先送50名科技博士到矽谷公司實習。

參考來源:經濟日報

原文標題:新創萌芽/政府修三法令 獎勵投資召喚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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