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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3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碳費規劃2024年開徵,驅動事業應提早進行減量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表示,《氣候變遷因應法》於2023年2月15日公布施行,目前已陸續訂相關子法,包括2023年5月31日完成「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公告,6月至8月期間陸續提出「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管理辦法」、「溫室氣體增量抵換管理辦法」、「溫室氣體自願減量專案管理辦法」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等4項子法草案預告,並辦理公聽研商會。

 

至於碳費相關子法則包括碳費收費辦法、公告碳費收費對象及費率、指定減量目標與自主減量計畫審核辦法,以及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等,預計將於2023年底提出草案。目前規劃初期碳費徵收對象為年排放量達2.5萬噸之製造業及電力業,該署除積極就前述相關子法進行研擬外,並已規劃與各產業進行研商座談以降低對產業之衝擊。氣候署強調,徵收碳費影響層面廣大,將審慎進行評估並與各界充分討論後實施。

 

至於各界所關注之碳費徵收期程部分,氣候署表示,一如過去與外界說明,碳費將於2024年開始徵收,現更進一步說明徵收作業規劃方式為依據碳費徵收對象之2024年排放量計算其碳費並於2025年繳交,並無外界所稱有延後之情形。該署特別強調,藉由此一碳費徵收作業規劃,可使碳費徵收對象提早就其溫室氣體排放情形予以檢視並進行各式減量工作,以減少202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進而降低其需繳交碳費所帶來之衝擊影響。

 

參考來源:環境部氣候變遷署(http://pse.is/59vs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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