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7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中國延後企業繳稅期,續助中小微企業紓困,並延長外資投資公債免稅方案
中國國務院2021年10月27日召開常務會議決定,對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紓困力道,預計可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人民幣。另外,會議決定,延長境外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債券市場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對外開放和吸引外資。
會議決定,對2021年第四季製造業中小微企業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和中國國內增值稅,中國國內消費稅及隨其附徵的城市建設維護稅,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含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其中,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人民幣以下的製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其實現的稅款全部緩稅;對年銷售收入2,000萬人民幣至4億人民幣的製造業中型企業,實現的稅款按50%緩稅,特殊困難企業可依法特別申請全部緩稅。緩稅自2021年11月1日起實施,至2022年1月申報期結束,預計可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
另外,為紓解煤電,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對其2021年第四季實現的稅款實施緩繳,預計緩稅總額170億元左右。上述緩稅措施延期繳納時間最長為3個月。
會議並指出,要堅持擴大對外開放,發揮中國國內大市場的優勢,優化營商環境,加大吸引外資力道,鼓勵更多外資透過債券市場參與中國國內發展。會議決定,將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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