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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導入企業投資新創機制(CVC),迎接精進新創投資環境再升級

國家發展委員會提出「精進新創投資環境2.0方案」4項推動策略,包括:(一)強化新創股權投資、(二)推動併購及上市櫃多元出場、(三)善用Startup Island TAIWAN促進海外商機,及(四)擴大政府採購,共計有24項措施,期建構一個具國際競爭力的新創環境,並帶動生態系的正向循環,將台灣打造成為亞太新創中心。

國發會主委表示,2.0方案的核心精神在於鼓勵企業投資新創。國際上,企業和新創的合作非常普遍,許多大企業透過投資、併購新創事業,引入外部創新,帶動企業及產業的轉型升級。因此,國發會將和經濟部、科技部共同研議加強企業與新創的投資與合作機制,包括租稅誘因、政府投資、研發合作、策略聯盟等。

為活絡新創多元出場管道,2.0方案也提出研議放寬多元上市櫃規定、精進科技事業具市場性意見書機制等,並研議設立創新性新板,鼓勵新型態、具發展性業者掛牌,提高台灣新創國際能見度。同時,也將在企業併購法中增訂企業因併購而產生之無形資產可分年攤銷、簡化非對稱併購門檻等規定,期帶動企業併購新創風潮。

此外,透過國家新創品牌Startup Island TAIWAN,協助新創拓展國際市場。這個品牌歷經一年時間的密集溝通,政府與新創社群凝聚共識於去年12月正式對外發表。優化2.0方案在此基礎上提出「國家品牌協助新創壯大」策略,延續公私共創精神,聚焦促成新創成功典範,並以「新創島」之姿向國際發聲。

國發會自2018年啟動「優化新創事業投資環境行動方案」,與經濟部、科技部等12個機關共同推動,由五大政策方向、40項具體措施,全面優化台灣新創環境。在此基礎上,國發會研提「精進新創投資環境2.0方案」,將進一步帶動創新發展。今日2.0方案規劃方向及作法已獲跨部會共識,近期將陳報行政院核定後積極推動。

參考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https://pse.is/SHB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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