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IT
2020/04/21

【創新創業與產經政策】國發基金出手 救疫情受創的新創產業

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通過,針對受疫情影響的新創事業,六個月內可以向國發基金申請投資,將採用特別股的方式投資,投資金額以六個月營運資金為主,以協助新創產業度過這次疫情難關。

國發會副主委鄭貞茂表示,此方案從即日起生效,六個月內新創事業都可以提出申請,執行半年後屆滿再視情況延長。可申請條件為受疫情影響的在我國註冊新創事業,或是主要營運活動在台灣的境外新創事業,投資金額以企業六個月營運資金為原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營運資金。

國發基金是採發行特別股方式投資,申請的新創業者要提出發行條件、價格轉換辦法與贖回辦法。這次國發基金投資是不具有投票權的特別股,不介入公司經營,國發基金投資不能超過公司整體資本額5成。新創產業來申請後,會有一個審議委員進行審議,審查條件除須符合新創的定義,也需提出證明有受到疫情影響,並附上人員薪資、辦公室租金等所需營運資金的證明文件,至於核准金額由審議委員會決議。提出申請到通過在一個月內一定會有結果。

參考來源:聯合報(https://pse.is/Q4ZSQ)

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