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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與專業管理公司之投資基金,搭配出資(Matching fund模式)。
本項投資專案採分配額度及共用額度二種方式;分配額度方式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定各專業管理公司投資額度;共用額度方式由數家專業管理公司共同使用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核定之同一投資額度,實際執行方式於委託契約中訂定;國發基金加強投資中小企業方案第一期採分配額度方式執行,第二期、早期階段投資專戶(三期)及第四期則採公用額度方式執行。
投資範圍限國內中小企業,不得投資於上市、上櫃公司,但投資後被投資事業上市、上櫃發行新股,如仍屬中小企業者,得依原持有股權比例認購。
專業管理公司應與本專戶共同投資,且不低於本專戶投資金額參與投資。但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答:請參考以下評估程序說明。
本投資專戶之監督管理係委由共同搭配出資之專業管理公司進行,管理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