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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評析-P2P業者與銀行、主管機關的三角習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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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6月29日金管會對外說明針對網路借貸平台(P2P)方案確定不立專法,並初步規劃開放銀行跟P2P業者合作辦理P2P業務,銀行也可自行設立P2P之新聞以來,有些朋友問我相關意見,其實大多分為以下幾種 :

  1. 銀行願意跟P2P業者合作嗎?
  2. 這樣被銀行吞掉不就等於消滅網路金融的發展了?
  3. 很不錯啊,由銀行做P2P的靠山!
  4. 如果開放銀行能自己做P2P,那你們不就沒市場了?
  5. 如果跟銀行合作,那利潤分配會不會有問題?
  6. 現在銀行數目這麼多,P2P業者不就水到渠成了?

台灣在地FinTech理財平台總經理 ─ 陳育澍分享如下 :

我想銀行會願意跟P2P業者合作的,就像目前「新聯在線」從2015年開始陸續已有幾家銀行金控找過我們,就算彼此都有進一步的意願但最終還是礙於現行「法規尚未明朗」所以還是處於「曖昧階段」。

(陳育澍/新聯在線創辦人兼執行董事總經理,本文獲得作者授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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