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中小企業公會全國總會長陳芳心表示,馬國「投資、貿易暨工業部」(MITI,簡稱貿工部)部長東姑賽夫魯(Tengku Zafrul)預計於2023年10月初宣布推動企業落實環境保護、社會責任與企業治理(ESG)之政策與架構,以因應於2026年生效的「歐盟碳邊界調整機制」(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簡稱CBAM)及美國「清潔競爭法案」(Clean Competition Act,簡稱CCA)。
陳總會長認為,馬國計劃落實上述3項企業永續發展的關鍵指標困難重重,尤其對中小企業而言,由於規模較小,對ESG不甚瞭解,企業內部又缺乏足夠的人才資源協助制定制度、推動、後續評估審查與持續改善;所以必須仰賴政府公布發展藍圖、認證的相關法規條款、評估指標、人力資源的培訓與標準的制度範本,以協助企業在建立ESG時能事半功倍。
ESG的涉及範圍廣泛,它可與現行國際認證標準整合,舉凡ISO 9000:2015 國際品質認證標準、ISO 14001環境管理系統、ISO 26000社會責任標準等,倘企業已推動相關認證,在政府的ESG架構提出後,只需進行制度之間的整合(修正既有的制度以符合ESG的規範)。倘若企業對前述的認證標準缺乏觀念,勢將面對企業升級轉型重大壓力,但危機亦是轉機,企業倘能通過ESG門檻,將能決澈底改變企業體質。
陳總會長亦參與ESG發展藍圖的草擬,渠表示馬國ESG認證的條款與指標將不會完全依照歐美國家設定的標準,而是根據馬國的現況分階段實施;同時政府資源的支援非常重要,這包括撥預算做為人員訓練、前進與推動ESG制度時,指導顧問經費補助等。馬國政府提出發展藍圖與條文指標供企業界參考,可避免推動ESG時事倍功半。
陳總會長續稱,倘馬國中小企業拒絕(或缺乏能力)ESG轉型,失去的不僅是綠色產業市場,亦將包括失去對大企業零元件供應的商機,面對CBAM帶來的「碳關稅」(亦即規定產品在生產國就進行減碳,這一機制將明訂出口國產品的碳含量,若超過進口國,如歐盟地區的規範,就必須購買CBAM憑證,亦即碳關稅)。
參考來源: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經濟組 (https://reurl.cc/L6Q9X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