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本(2021)年9月2日表示,鑒於近期全球包括馬來西亞,英國,美國,義大利和泰國等多國嚴格審查幣安,關注該平台被用來洗錢和進行其他金融犯罪,該局已審查幣安交易平台業務,並認為平台經營者幣安公司可能違反星國「付款服務法令(Payment Services Act)」,因幣安並未申請付款服務法令下的執照,因此已將幣安交易平台列入「投資者須警惕名單(Investor Alert List)」,以警惕新加坡消費者該公司並不受管制或在新加坡持有執照提供任何付款服務。幣安必須停止向新加坡居民提供新加坡付款服務法令管制的付款服務,並停止爭取新加坡居民使用其付款服務。 幣安新加坡分公司-幣安亞洲服務公司(Binance Asia Services,簡稱BAS)指出,BAS經營Binance.sg平台,並已申請付款服務法令下的執照,目前在該法令的過渡安排下,豁免持照在新加坡經營數位付款代幣服務業務。新加坡金融管理局表示,該局持續與BAS接觸,並預期BAS立即開始有序的暫停與幣安之間數位付款代幣的資產轉移,亦將繼續受理BAS的執照申請。 目前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網站所列「投資者須警惕名單」共計699家公司(詳細資料如網頁:https://www.mas.gov.sg/investor-alert-list),包括海外註冊公司,名單中的公司都不受星國管制,未在新加坡擁有從事受管制金融服務的執照或無豁免執照。 參考來源:新加坡/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經濟組< https://reurl.cc/43mpn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