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引導公共基礎建設,優先利用促參模式引進民間投資,2021年9月至12月促參業務重點工作如下:
(1)發布修正民間自行規劃申請參與公共建設作業辦法:明確申請作業程序,強化審核作業公平性及提高投資誘因。
(2)提升辦理誘因,提高媒合效率。
i. 擴大獎勵金發放:獎勵金除發放給地方政府外,擴大發放給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開放部分獎勵金作為執行重大促參案件著有績效之團體與個人獎金用途。
ii. 強化網路行銷: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建置「促參iMAP」網站媒合商機,設有投資懶人包,招商地圖,亮點案件專區等功能,透過地理資訊系統圖像化方式快速查詢案件,藉由資通訊設備可隨時隨地掌握商機;辦理2場商機座談直播,強化媒合重點推動之公共建設(如長期照顧,環境污染設施等)。
(3)持續辦理紓困措施:協助促參案件民間機構度過疫情難關,持續函請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辦機關給予民間機構紓困協助,包含土地租金,權利金之分期,緩繳或減收;停止興建,營運期間計算等相關措施。
財政部表示,透過強化促參案件網路行銷,擴大獎勵金發放對象及紓困措施,期盼促進公私合作,攜手打造更符合環境及人民需求之優良公共建設。
參考來源:財政部(https://pse.is/3jng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