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數位部於2002年7月6日發布數位科技監管計畫(Digital Regulation: Driving growth and unlocking innovation),旨在透過對數位科技進行有利於創新發展的監管制度,以推動國內經濟繁榮。數位產業在2019年為英國經濟貢獻1,510億英鎊,吸引高達112億英鎊的風險投資資金,支持超過200萬名就業人口。政府強調未來應僅在絕對必要時才可進行監管,並在新計畫中列出三項政策制定者必須遵守的指導原則,包括:
(1)積極推動創新:政策制定者必須消除不必要的監管規則,減少企業負擔,並應先考量技術標準等非監管措施,以支持創新發展。
(2)落實前瞻性和連貫性:政策制定者必須確保新監管制度彌補缺失,而非與既有計畫及立法互相矛盾。
(3)善用國際間機會及挑戰:數位科技無國界,應放眼全球,即必須參考國際擬議的監管情形,包括必須遵守英國既有的國際義務,如貿易協定,可能談成的未來協議以及其他國制定的法規之影響。
為了調和聯合監管制度,英國政府正與近期成立的數位監管合作論壇(DRCF),競爭與市場管理署(CMA),金融監管局(FCA),促進資訊保護辦公室(ICO)和通訊監管辦公室(Ofcom)等密切合作。政府數位科技監管計畫也將改善監管機構之間的資訊共享情形,如減少重複要求,以及討論數位監管機構的額外職責,以互相磋商。
參考來源:英國/駐英國台北代表處經濟組(https://pse.is/3gljjc)